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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河南体育学院关于“中秋、国庆”双节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

      发布时间:2025-09-29  来源:   点击:


      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院属各部门:

      中秋、国庆将至,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体育局纪检监察组《关于“中秋、国庆”双节期间严守纪律廉洁过节的监督工作提示》,省体育局机关纪委《关于坚守节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》相关要求,坚守节点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成果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,严守纪律、廉洁过节,确保安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   一.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主体责任

      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结合新学期工作部署,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强化作风建设紧密衔接。领导干部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。要密切关注“四风”问题新动向、新表现,提前部署安排,加强教育引导,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、警示教育、谈心谈话等方式,早提醒、早预防、早纠正,确保压力传导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。

      二.严明纪律规矩,做到令行禁止

      1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。包括拒收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电子红包、购物卡以及提货券等财物,特别是通过快递、电子方式等隐蔽手段“隔空”收送节礼的行为。

      2.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。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。

      3.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公物。不得用公款购买、赠送节礼;不得用公款组织聚餐、宴请;不得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不得利用公款或资源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。

      4.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。不得借节日之机,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其他福利。

      5.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。不得以入党入团、评奖评优等为由,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;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      6.严禁学术不端和行为失范。坚守学术道德、学术规范,严禁师德失范行为,牢记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

      7.严禁酒驾醉驾和行为失德。节日期间,要时刻注意教师形象,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、参与赌博、吸毒、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
      8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。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,不得借机敛财,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。

      9.严禁节日值班期间擅自脱岗、空岗、漏岗,或在校园安全、学生管理中出现不作为、乱作为问题。

      三.强化监督执纪,严肃追责问责

     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双节期间,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明察暗访,畅通举报渠道,对“两节”期间的“四风”举报优先受理处置,紧盯“四风”问题新动向,针对“隔空送礼”、电子红包、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行为,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绝不姑息。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将严肃追责。

      监督举报电话:0371-63631566

      监督举报邮箱:zdtyjw@peczz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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